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闽商务〔2022〕37 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域商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105 号)、《龙岩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龙商务规〔2022〕2号)、《龙岩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的通知》(岩商务业〔2022〕129号)、《龙岩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整市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制度》的通知》(岩商务业〔2022〕134号)、《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核定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的通知》(岩商务业〔2025〕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项目责任主体申报、第三方专项造价审计认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组验收、市主管部门批复,县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拨付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计282.64万元至有关项目责任单位(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7-6828298
附件:长汀县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第二批)拟补助项目清单
长汀县商务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