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元企业或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的法人代表、高管等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投资一个亿以上或产值一个亿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投资三千万以上或产值三千万以上、医疗器械企业投资五千万或产值五千万以上的有关证明:在建企业提供与长汀县政府签订的合同,已建企业提供县统计局的产值统计报表。
(2)企业聘任证书和聘任合同:隶属开发区管委会和晋江工业园区管委会管理的企业由各管委会核实确认,其余企业由相关局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印确认;
(3)个人纳税证明:由工资发放银行打印个人工资近一年每月工资明细,县税务局提供的个人纳税明细;
(4)社保有关证明:由有关部门提供一年以上有关保险缴纳明细(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就读申请表》。
2.企业优秀员工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该企业两年以上的工作证明(企业书面证明及由工资发放银行打印的两年工资每月明细);
(2)由财政局提供的企业上一年纳税证明(纳税200万元以上到400万元的可申报一名,纳税400万元以上到600万元的可申报两名,纳税600万元以上到800万元的可申报3名,纳税800万元以上到1000万元的可申报4名,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可申报5名,1000万元以上每1000万元增加一个优惠名额);
(3)上年度优秀员工的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
(4)社保有关证明:由有关部门提供两年以上有关保险缴纳明细;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就读申请表》。
3.优秀体育苗子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文体旅游局认定的有关材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