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商务局、财政局:
《2023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打好对外开放牌,推动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全市商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近海开放型经济城市,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投资促进
1.支持重大商贸服务业招商。
2.支持外资引进。
二、加快商贸服务业提质增效
3.支持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
(1)支持举办展会促消费活动。对在新罗区、龙岩高新区集中举办汽车、家电、家居展销活动的商会(协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经提前向市商务局报备并确认,对有40个(含)以上汽车品牌参加的汽车类专业展会、有60个(含)以上家电、家居等品牌参加的家电家居类专业展会,展期3天(含)以上的,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不超过50%给予补助,每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一单位补助不超过2场。
(2)支持举办汽车、家电下乡巡展活动。对新罗区、龙岩高新区的汽车、家电商会(协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组织举办汽车、家电下乡巡展活动,经提前向市商务局报备并确认,展期2天(含)以上的,每场活动给予举办方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补助,同一单位补助不超过5场。
4.支持龙岩美食产业发展
(1)支持打造龙岩美食文化街。对具备一定餐饮文化、餐饮市场和餐饮品牌集群效应,配套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功能齐全的美食文化街,经市商务局审核认定,给予美食文化街的管理机构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支持打造美食文化传承基地。对弘扬龙岩客家菜美食文化发展,集客家菜菜品展示、体验、传承培训为一体且面积达1000平方米、培训达600人次以上的美食体验中心,给予不超过30%投资总额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5.支持老字号发展
(1)给予老字号认定奖励。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龙岩老字号”,分别给予申报主体10万元/家、3万元/家、2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县(市、区)和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和商务主管部门参照本政策,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
(2)鼓励老字号走出去。对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老字号,给予5000元/国别(地区)的综合申报费用补助;对申请境外产品专利和依据国际通行标准申请产品认证成功的老字号,给予1万元/国别(地区)的综合申报费用补助,每年每家封顶2万元;对到市外地区开设经营面积30平方米(含)以上、经营时间一年(含)以上且使用统一老字号LOGO门店招牌的老字号连锁经营门店,给予综合费用补助5000元/间,每年每家封顶2万元。
(3)支持老字号企业融资担保。对市级以上的限上老字号企业,在具有资质担保公司获得融资担保的,给予担保金额1%的保费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3万元。
6.鼓励培育限上商贸企业。
三、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7.支持内贸电商发展
(1)支持电商物流发展。
(2)鼓励发展地产品电商。
(3)支持打造“电商直播基地”。
8.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1)支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企业。
(3)支持举办业务交流活动。
(4)鼓励参加国内跨境电商主题展会。
(5)扶持跨境电商物流发展。
(6)鼓励拓展跨境电商海外仓。
(7)扶持跨境电商人才培养。
9.支持县域电商业态发展。
四、提升市场保供水平
10.提升副食品保供水平。
五、附则
1.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奖补以2023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
2.除第3条“支持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所涉资金按市级财政与新罗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受益财政各50%的比例承担;其他条款所涉资金均由市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承担资金从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和可调剂的上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3.同一项目同一年度涉及多项市级商务奖补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单个企业全年奖补资金低于1000元的不予奖补。
4.为执行本政策,必要时商务部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审计、评审等专业服务,所需资金由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5.本政策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解释,相关实施申报事项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