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20年度县对部门、乡(镇)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12 字号:||

  由政府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完成率2项内容平均合成。考核评比采用分项累计扣分制,各项扣分不超过该项考核指标最高分值。总分值2.5分。

  (1)政府信息公开(分值1.5分)。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每季度扣0.25分,共1分;未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的,每次扣0.125分,共0.5分;未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扣0.5分。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完成率(分值1分)。考核26个领域部门单位和各乡 (镇)政府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情况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各相关单位和乡镇将编制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2020年9月底前报县政府办公室,通过省政府办公厅评估验收的为合格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报送并通过评估验收的为不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