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扎实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依规、标准引领、需求导向、改革创新”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造模式新颖、内容丰富、格式规范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确保到2023年,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为长汀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保障。
二、实施步骤
(一)2020年,完成26个试点领域和18个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机构建设。
(二)2021年,初步建立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梳理公开事项清单,完善优化村(居)务公开渠道。
(三)2022年,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全公开”,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
(四)2023年,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精准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18个乡镇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已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积极借鉴晋江市、福安市两个试点市及其他县(市、区)经验,并结合本部门、本区域职能职责及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要在2020年9月25日前,18个乡镇要在9月30日前初步完成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0月中旬前完成目录修改完善工作。编制好的目录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县政府办公室,纸质版发送至协同网ct_xfb_djb@ly.fj.cn邮箱。
(二)多渠道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标准化信息化管理。2020年11月上旬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对照26个试点领域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科学设置网站栏目,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以及各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政务服务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要综合利用广播、电视、公示公告栏等传统渠道,积极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要在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保密审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访谈等多种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拓宽民意汇集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梳理村(居)级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公示公告栏、微信群、QQ群、广播等方式,扩大政策传播范围,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股室(站所)具体抓,形成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县政府办要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推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长汀县XX(单位)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构情况表》(附件2),并于9月15日前上报至县政府办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股。
(三)强化协调推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强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数字办要加快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平台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抓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县直有关部门要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
(四)强化监督考核。2020年起,我县将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列入县对部门、县对乡镇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目录编制不精准、公开事项不全面、未按时完成任务,严重影响政务公开第三方综合评估工作质量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长汀县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分工表
附件2:长汀县XX(单位)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