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13 字号:||

  长汀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以26个试点领域为重点,梳理编制公开目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化公开平台,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县领导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立了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强化了保障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级26个试点领域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均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覆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坚持标准引领,规范编制目录

  根据国务院和福建省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明确公开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和对象等要素,认真编制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级26个试点领域于9月25日,18个乡镇于9月30日前均初步完成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经多次征求意见、审核校验,于11月初全面完成了县级和乡(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

  三、建设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渠道

  根据省、市要求,积极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打造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实现标准目录规范化集中管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在专题内设置了“政策文件”、“经验交流”、“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等子栏目,及时上传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认真公开国务院和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发布县本级和18个乡镇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主动分享我县经验交流工作动态,全面展示我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有序推进

  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转发省、市通知,深入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晋江市、福安市等试点单位的工作经验和创新示范样例,加强与市政务公开科和其他县(市、区)的沟通交流,积极探索寻找解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路办法。将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纳入县对部门、县对乡镇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指标和时间节点。组建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交流微信群,加强沟通和交流,并每日通报目录编制进展情况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