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常务副县长作出批示,明确由县政务公开办牵头抓好落实,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一是深入学习公开条例精神。多次在长汀县政府网站管理交流工作微信群转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解读材料,组织各部门、乡镇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提升公开意识,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及时转发省政府通知。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后,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乡镇,为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好思想准备工作。
三是认真学习试点经验。认真学习国务院26个试点领域基础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时时关注26个试点领域的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出台情况,及时跟踪晋江市、福安市等2个试点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借鉴经验做法,为本区域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寻找思路。
四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建设,2019年投入308500元,用于网站整合迁移开发、智能检索系统功能开发和网站运维保障,网站开设了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奠定了基础。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推广运用管理,截至目前,我县共开设新媒体24个(微信公众号22个,新浪微博2个),建立了长汀县新媒体交流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发布通知公告,进行业务指导,并要求各个单位新媒体必须每两周内要有相关内容的更新和发布。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县(市、区)的沟通交流,深入学习26个试点领域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开标准指引,以及晋江市、福安市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我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积极指导乡(镇)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区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