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教党组〔2017〕28号
关于转发《中共龙岩市教育工委 龙岩市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教师违规从教行为提振教师教书育人精气神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中共龙岩市教育工委、龙岩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教师违规从教行为提振教师教书育人精气神的实施意见》(岩委教〔201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各级学校要高度重视治理教师违规从教行为,在教工例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特别是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庸教、懒教、怠教”,在编不在岗、“吃空响”等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发生违规从教行为对学校、校长、教师的处理意见及问责规定,要全面深入的开展自查,规范进行教师从教行为。
二、落实治理责任,要将治理违规从教行为工作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内容,根据学校实际,在9月25日前制定本校治理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校长与教师签订责任书(见附件样式,学校可根据实际修改)。9月30日前,组织教师人人手写规范从教承诺书,将廉洁从教,不参与有偿补课,不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远离“庸教、懒教、怠教”等行为承诺为必备内容,承诺情况在学校公开栏张贴。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局党组、教育局、县政府督导室将组织人员对贯彻落实情况不定期抽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学校,按“四种形态”给予问责。
附件:1.《中共龙岩市教育工委 龙岩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教师违规从教行为提振教师教书育人精气神的实施意见》。
2.教师规范从教责任书。
中共长汀县教育局党组
长汀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0日

抄送:县纪委,县教育督导室,县委常委蓝思义、
县政副县长廖凤英,本局领导,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