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业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发布时间:2010-05-2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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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申请人: 从事歌舞、游艺、音乐茶座单位或个人。

  二、所需提供申报材料:

  1、申请审核登记表;

  2、申请审核报告;

   3、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5、场所设备、器材资料清单;

   6、房产证明和房屋安全书;

  7、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8、消防部门下达的安全合格意见书或合格证。

  三、程序及环节:经营者备齐申报材料,经办人按程序审核,逐级上报审批、核发相关经营许可证。

  四、承办部门:行政审批股。

    五、承办时间:2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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