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19年度公租房配租入住须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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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2019年度公租房配租入住须知

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20201117日)

 

        一、合同签订时间公租房配租家庭,在20201117日至 1130日期间,以报名户主名义与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长汀县公租房配租合同》。

        二、合同签订地点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三、应缴交的款项()公租房租金;()水电费(含公摊)保证金100元;()房屋二次装修()安装保证金300元;()小区物业管理费。

        四、款项解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岩长汀支行,办公地点:县政府斜对面店头街路口,帐号:3500 1697 1070 5250 3799户名: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说明()防盗网安装,应符合消防要求且不得超出外墙面;()房屋二次装修()安装,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用途、功能;()入住公租房时间,在202012月底前搬迁入住;()公租房配租家庭报名户主,在签订公租房配租合同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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