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9-3000-2025-00017
- 备注/文号:汀审投通〔2025〕14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6
步道建设工程项目结算造价核查的通知
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11日起,对你单位实施的长征出发地生态保护提升工程---松毛岭步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结算造价核查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丘有炳担任,成员包括罗薇、李柏元、卢鹤丹。
长汀县审计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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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