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11-08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汀司〔2024〕45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6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4年,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汀县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06件,其中,行政给付行为199次,行政检查检查行为7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执法行为总数为0件。
(一)行政检查实施情况。2024年度,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开展了7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全县4家律师事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县公证处开展行政检查,未发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处在执业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执业的行为。
(二)行政给付办理情况。2024年度,我局共办理行政给付总数为199次,为一般法律援助案件199件,给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共计183600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长汀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外公示《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围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相关规定,通过长汀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长汀县司法局权责事项清单》,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齐执法装备,坚持对执法活动及案件办理依法进行全流程记录,同时在闽执法平台及时准确录入行政执法相关数据。
(三)人员法治素养不断加强。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与线上学习,及时扩充行政执法队伍,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今年3月份开始,全局共25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2024年长汀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专题培训班学习;5月29日至31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县司法行政干部政治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实现培训、执法双融合双促进。组织执法人员常态化执法资格学习培训和预约考试,今年以来,共5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和完成最终考试,1名执法人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个别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学习不深,理解不透,业务不熟,对执法相关的程序、较复杂的法律适用等问题仍把握不够准确,与现有执法强度和执法要求仍有差距。
(二)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力量不足。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法治专业人才匮乏,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较少,执法力量弱,行政执法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执业意识。重点围绕规范执业行为、执业纪律等内容,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行业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推动牢固树立依法执业的理念。
(二)强化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执法文件精神,提高执法意识。通过执法培训、业务学习、经验交流等措施,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三)强化监管力度。细化工作落实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做好案件投诉查处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不断推动我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长汀县司法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2.长汀县司法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3.长汀县司法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4.长汀县司法局2024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5.长汀县司法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6.长汀县司法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两法衔接情况统计表
长汀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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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示部分 长汀县司法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长汀县司法局 填报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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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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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受理 |
许可 |
不予 许可 |
撤销 许可 |
其中: 听证 |
立案 调查 |
结案 |
予以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其中: 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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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件) |
行政 确认 (件) |
行政征收 |
行政 征用 (件) |
行政 检查 (件) |
行政裁决 (件)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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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件数 |
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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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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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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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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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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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所有数据为本部门数据,统计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不计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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