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Y05207-0900-2022-00035 | 发布机构: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备注/文号: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4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 |||||||||||
填报单位: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适用程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汀市监大罚字〔 2021 〕55 号 | 长汀县香维多便利店(经营者叶木香)经营过期食品案 | 长汀县香维多便利店 | 92350821MA31U56T6W | 叶木香 | 当事人销售的香菇炖鸡面还2包已超过保质期,但仍与其它正常食品一起存放在货柜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8元,违法所得无法查证。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4日 | |
2 | 汀市监执处罚〔2021〕24号 | 龙岩市飞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地条钢”案 | 龙岩市飞驰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821310700408Q | 杜青海 | 生产销售“地条钢”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的规定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30日 | |
3 | 汀市监执处罚〔2021〕036号 | 长汀县钟良炳小吃店销售不合格腌豇豆案 | 长汀县钟良炳小吃店 | 92350821MA2Y6BXH3A | 钟良炳 | 销售不合格腌豇豆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4日 | |
4 | 汀市监城处字〔2022〕1号 | 长汀县忆品饮食店(经营者邓桂华)案 | 长汀县忆品饮食店 | 邓桂华 | 未查验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经营资质及消毒合格证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监局2022.01.24 | ||
5 | 汀市监城处字〔2021〕38号 | 长汀县新龙洲量贩有限公司金碧分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长汀县新龙洲量贩有限公司金碧分公司 | 杨培增 | 销售不合格生姜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13.07元; 二、罚款人民币50000元,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监局2022.01.25 | ||
6 | 汀市监南当罚(2021)123001号 | 长汀知唐香料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案(简易程序) | 长汀知唐香料有限公司 | 91350821MA33BRUH91 | 张思金 | 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罚款450元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30 | |
7 | 汀市监河罚〔2022〕1号 | 关于长汀县廖彰贵粮食收购店(经营者:廖彰贵)涉嫌未按规定申请检定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案 | 长汀县廖彰贵粮食收购店 | 92350821MA307GK79E | 廖彰贵 | 未按规定申请检定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罚款人民币300元,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1/06 | |
8 | 汀市监河罚〔2022〕2号 | 关于长汀县俞开慧稻谷收购店(经营者:俞开慧)涉嫌未按规定申请检定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案 | 长汀县俞开慧稻谷收购店 | 350821600042870 | 俞开慧 | 未按规定申请检定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罚款人民币300元,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1/06 | |
9 | 汀市监河罚〔2022〕3号 | 关于长汀县河田丘春华食杂店(经营者:丘春华)涉嫌无证零售烟草制品案 | 长汀县河田丘春华食杂店 | 92350821MA33G1U30W | 丘春华 | 无证零售烟草制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罚款人民币86元整,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9 | |
10 | 汀市监河罚〔2022〕4号 | 长汀县满家乐超市(经营者:余阳光)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 长汀县满家乐超市 | 92350821MA2XUFMH4W | 余阳光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9元;二、罚款人民币25000元,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6 | |
11 | 汀市监大罚字〔 2022 〕01 号 | 长汀县新百盛超市涉嫌销售不合格舒柔提花休闲内衣案 | 长汀县新百盛超市 | 92350821MA309F8B3R | 陈丰胜 | 销售不合格舒柔提花休闲内衣 |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没收扣押的四套涉案舒柔提花休闲内衣; 没收违法所得13元整; 罚款人民币620元整;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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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汀市监大罚字〔 2022 〕04 号 | 长汀县福小胖餐饮店涉嫌利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案 | 长汀县福小胖餐饮店 | 92350821MA8U01BL3X | 胡海文 | 当事人于2021年9月16日在该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自行设计并委托他人制作内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小胖龙虾所有”格式条款的店堂及微信公众号告示,分别设置于其店门口及微信公众号上。当事人未建账,违法所得无法查实。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一、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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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汀市监城处字〔2021〕39号 | 长汀县食全食美小吃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长汀县食全食美小吃 | 包海兵 | 当事人涉嫌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具有从轻情节,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监局2022.01.30 | ||
14 | 汀市监执罚字〔 2022〕 3 号 | 长汀县新百盛超市销售不合格生姜案 | 长汀县新百盛超市 | 91350821MA309F8B3R | 陈丰胜 | 销售不合格生姜 | 行为分别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决定从轻处罚;对其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一般程序 | 自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3/15 | |
15 | 汀市监城处字[2021]45号 | 长汀县邓世勇鲜面店经营的湿面抽检不合格案 | 长汀县邓世勇鲜面店 | 邓世勇 | 湿面检验为不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鉴于当事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52.5元; 二、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一般程序 | 自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监局2022.03.22 | ||
16 | 汀市监城处字[2022]2号 | 长汀县新龙洲量贩有限公司金碧分公司经营过期食品案 | 长汀县新龙洲量贩有限公司金碧分公司 | 杨培增 | 当事人食品区待售的4瓶330ml贝奇野菜饮品己过有效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具有减轻处罚情形,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4瓶过期贝奇野菜饮品;2.罚款人民币30000元,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自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监局2022.03.11 | ||
17 | 汀市监新罚处[2022]04号 | 长汀县馆前镇老平食杂店(经营者:温发林)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冻鸡爪案 | 长汀县馆前镇老平食杂店(经营者:温发林) | 92350821MA8TXJK74R | 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进口冷冻鸡爪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货票据及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等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 依据《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没收涉案的进口冷冻鸡爪一箱(共25斤);二、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上缴国库。三、警告。 |
一般程序 | 自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3日 | ||
18 | 汀市监新罚处[2022]05号 | 长汀县策武镇陈永富食杂店(经营者:林火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 长汀县策武镇陈永富食杂店(经营者:林火妹) | 92350821MA32XYHG6P | 无证经营烟草制品 | 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一、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二、罚款人民币426元整,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自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3日 | ||
19 | 汀市监城处字〔2022〕3号 | 长汀县宇文氏康便利店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 长汀县宇文氏康便利店 | 92350821MA8TKPKW46 | 范宇恒 |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草制品,涉案卷烟经营额为6525元人民币。 | 罚款人民币2610元,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3/21 | |
20 | 汀市监城处字[2022]4 号 | 长汀县陈金土文具店销售未经授权的奥林匹克标志的文具(玩具) | 长汀县陈金土文具店 | 92350821MA8U751G8K | 陈金土 | 经查明,销售未经授权的奥林匹克标志的文具(玩具)涉案冰墩墩和雪容融扣件均未售出。本案货值69元,无违法所得。 | 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二、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冰墩墩5个和雪容融扣件6个; 三、罚款人民币300元,上交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3/21 | |
21 | 汀市监城处字[2022] 5 号 | 长汀县农乡乐百货店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 长汀县农乡乐百货店 | 92350821MA32GCX204 | 林桂秀 | 经查明,长汀县农乡乐百货店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草制品,涉案卷烟金额按烟草专卖局核价计算为2355元人民币。 | 1.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2.罚款人民币942.00元整,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3/24 | |
22 | 汀市监河罚〔2022〕5号 | 汀县汀洲鸿酿酒坊(经营者:蔡丁福)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 汀县汀洲鸿酿酒坊 | 92350821MA2YHXKD84 | 蔡丁福 | 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项;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1 | |
23 | 汀市监南当罚(2022)041501号 | 长汀县火妹子家庭农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广告案 | 长汀县火妹子家庭农场 | 92350821MA2XQKWHXP | 蔡火妹 | 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罚款150元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15 | |
24 | 汀市监南当罚(2022)041801号 | 龙岩市乡下香食品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广告案 | 龙岩市乡下香食品有限公司 | 91350821MA2XNW775G | 曾漫妮 | 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罚款360元 | 一般程序 | 主动履行,六个月内。 |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