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7-30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省纪委监委以及省司法厅关于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安排,按照省司法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基层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结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监管领域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执法领域工作要求,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长汀县市场监管局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本县辖区内市场监管领域涉嫌基层行政执法领域违反执法规范行为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的,未解决管辖争议的,未在当地有关机关配合下等情况,违规实施异地执法的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等行为。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未向社会公开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行为。
(四)执法简单、粗暴问题。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甚至粗暴执法等问题。“一刀切”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
(五)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行为。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反映线索时,敬请尽可能提供明确的信息和材料,以便提高核查处理效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举报人及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违反执法行为规范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核查处理并按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予以保密。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一)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
(二)信函邮寄至“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汀州大道北路52号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股(收)”。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积极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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