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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5-00125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5〕149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3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古城镇健身 场地改造提升及沿河健身步道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5-11-03 15:41

长汀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长汀县政府投资市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汀县古城镇健身场地改造提升及沿河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510-350821-04-01-267898。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长汀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古城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提升改建健身塑胶步道左岸长500米、宽2.5米;右岸长300米、宽2.5米,做单侧护栏850米。在古城中心小学原有空地改建室外运动场一处,面积约350平方米(设置室外篮球场、健身场地);购置安装篮球架及各类健身运动器材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307万,其中:工程费用270.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81万元、预备费8.9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筹集,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七、节能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体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禁改变用途,不得新增用地和占用生态红线。请据此批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024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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