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5-00123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5〕145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3
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长汀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项目相关内容的函》收悉。我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3〕10号)、《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长汀县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投资额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3〕41号)、《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长汀县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相关内容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4〕4号)给予批复,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302-350821-04-01-164609。经研究,同意原投资估算变更为“5680万元”;建设内容变更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594平方米(约8.39亩),不计容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3798.62平方米,地上计容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一栋建筑面积7251.2平方米(主要布局球类、健身操房、器械健身、武术等);室外8泳道标准游泳池一座。以及相关室内外配套公共附属设施”。汀发改审批〔2023〕10号、汀发改审批〔2023〕41号、汀发改审批〔2024〕4号批复的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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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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