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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02-0900-2024-00040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4〕18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1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长汀)工业园区 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2-01 10:46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长汀)工业园区

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汀县晋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长汀县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晋江(长汀)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401-350821-04-01-476888。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长汀县晋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晋江(长汀)工业园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在预制菜产业园内新建标准厂房3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地下车库、附属用房、管网、给排水、消防通道、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及其他公共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71.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1.37万元基本预备费541.99万元、建设期利息424.9万元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依法依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请按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

六、招标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经审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的不得进行施工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节能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体晋江(长汀)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s://fj.tzxm.gov.cn/ea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包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内容,严禁改变用途;严格控制造价,确保工程质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24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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