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12-06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7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财政部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按照《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龙财监〔2025〕6号)精神,结合我局今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及“1+X”专项督查工作职责,现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分工、牵头股室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组长由我局分管领导担任,业务股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从各股室(中心)抽调组成,检查具体业务由牵头股室负责。
时间安排:2025年7-9月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2024年以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是否规范使用,预决算公开是否按政策规定执行。
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要求,重点检查2024年以来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执业开展情况,代理记账业务承接、会计核算、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公示期自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县财政局会计监督股反映。
联系地址:兆征路123号长汀县财政局三楼
联 系 人:邓东华
联系电话:0597-6832526
附:“1+X”暨财会监督检查情况表
长汀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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