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507-0500-2025-0004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0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晋江(长汀)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稀土产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准确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信息,为全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障,决定开展全县工业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对全县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开展基础信息调查摸底工作。
二、调查内容
1.基础信息。主要调查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厂房建设及应急预案编制等制度建立落实等情况。
2.专项信息。主要调查企业危险场所、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涉氨制冷、金属冶炼及等特种作业(设备)等专项安全管理信息。
三、调查步骤
1.2026年1月5日前,建立企业清单。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进行摸排,包括但不限于之前已摸排企业、近2年新引进企业和县国投公司所属厂房租赁企业,建立辖区工业企业清单,明确调查对象。
2.2026年1月31日前,全面调查摸底。逐个走访辖区工业企业,调查核实并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调查表》,严格把关,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汀县工业企业信息汇总表》。
四、调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信息大,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园区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业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加强统筹部署,组建工作专班,主动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确保此次调查真实客观全面及时。
2.狠抓工作落实。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是生产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园区服务中心要将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结合,与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相结合,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举措,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基础信息调查摸底工作,同时深刻吸取“漳平12·3”、“永春12·2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有色金属、使用危险化学品等企业的监管,以及危险作业、外包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管控,履行审批程序,强化现场监护,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确保标准质量。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上报调查企业数量差距明显、所属行业和高风险领域调查与实际出入较大的乡镇、工业园区进行抽查核查、现场督导,重新调查建档。
请各乡(镇)、园区服务中心于2026年1月31日报县安办,联系人及电话:肖宇宏,协同网邮箱:ct_yjglj@ly.fj.cn。
(文件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