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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507-0500-2025-0003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4
长汀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十二)
时间:2025-10-24 08:49
 
序号 处罚单位名称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结论 决定文书号 立案时间 处罚决定日期
1 长汀县富四方食杂店 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 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给予长汀县富四方食杂店处人民币2.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汀)应急罚〔2025〕22号 2025.09.30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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