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507-0500-2025-0002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2
长汀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 九 )
时间:2025-08-22 11:38
 
序号 处罚单位名称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结论 决定文书号 立案时间 处罚决定日期
1 中油通(福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责令停止无证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违法所得750元(柒佰伍拾元),并处以人民币110000元(壹拾壹万元)罚款 (汀)应急罚〔2025〕20号 2025.7.11 2025.8.20
(文件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