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03-12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新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1
| 长汀县 新桥镇局(人民政府)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张伟祥 联系电话:13328491601 填报日期:2025 年 4 月 3 日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和上限 | 检查时间安排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 1 | 食品安全检查 |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七十一条 | 从全镇5家饭店和6家食品加工厂中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随机分别抽取1家 |
1.经营人员信息登基公式情况检查; 2.留存进货凭证检查。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2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
2025年5月、8月 | 综合执法队、食安办 | 否 | 一般检查、双随机检查 |
| 2 | 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 | 长汀县新桥园坑自来水厂 |
1.消毒产品检查; 2.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2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
2025年6月、9月 | 综合执法队 | 否 | 专项检查 |
| 3 | 安全生产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 | 新店村坪坑石料场三家石料加工厂中随机抽取一家 |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 2.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检查; 3.设施设备检查。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2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
2025年7月、10月 | 综合执法队、应急办 | 否 | 一般检查、双随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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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