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03-12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5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4年,新桥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执法工作目标,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执法任务。现将我镇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桥镇根据县级部门要求配备行政执法力量,落实行政执法 岗位专岗专用制度,成立一支由执证年轻干部担任主力的综合执法队伍,目前全镇共有执证人员28人,综合执法大队配备在编人员5人,一名大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中队长, 一名工作人员,执法辅助人员6人,依照上级部门要求配置好“三室一库”,同时配 备4台执法终端、3台专网电脑。2024年新桥镇共开展行政检查 439次,受理案件11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11件。案件类型主要为消防类。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做到执法工作全过程记录,完善文字记录、规范影像记录,严格记录存档。明确了我镇法治审查人员,强化了法治审查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规避了一些法律风险,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合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组织各部门、各村参与全域联动,推动执法人员下沉到网格,进一步提升执法区域和领域从“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构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置的闭环体系,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确保我镇辖区内的全域执法。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文明执法
一是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区域划分制定了详细的日常巡查计划,以网格化模式,对管辖区域全方位覆盖。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52份,拆除违章建筑36处,做到从源头抓起,打早、打小,有效遏制“两违”增长。
二是积极配合创城、信访、卫生环境整治、涉麻制毒巡查、社会维稳等工作。开展集镇街道占道经营整治3次,并不定期对主要路段进行整治,有效的改善了镇容镇貌、交通拥堵情况。配合镇信访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配合处置信访举报件12起,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执法力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三是案件办理情况。本年度执法大队开展行政检查439起、受理案件11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11件。案件类型主要为消防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做到赋权事项“接住管好”。
四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召开工作列会、执法水平和素养培训会,会议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纪律作风等方面。通过会议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初步运用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落实上级“片区联动、部门联合”工作模式,开展片区联合执法1起,各部门综合查一次1起,与市场监管局和馆前镇、童坊镇、庵杰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共同解决乡镇执法力量薄弱的难点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随着赋权事项增加执法任务的日益繁重,执法队现有扯证人员难以满足工作需求。在案件办理中往往需要其他站所扯证人员配合行动,导致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执法环境有待改善。在执法过程中,部分群众对执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存在抵触情绪,给执法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同时,一些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仍然较为淡薄。
三是执法装备有待增强。无固定执法车辆,无统一执法服装,下村执法威信力和公信力不足,很多时候只能充当协调者不能很好的发挥执法者的身份,不能满足现在执法工作的要求。
四是乡镇财政困难,执法无财力保障,无力解决执法力量增强、执法设备增加更换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
二是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更加紧密的执法合力,共同应对复杂的执法环境和任务。
三是持续改善执法环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同时加强宣传报道,积极推送经验做法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报道得到上级部门采纳、推广。
附件:1.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公示部分)
2.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不公示部分)
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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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示部分 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4 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5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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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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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受理 |
许可 |
不予 许可 |
撤销 许可 |
其中: 听证 |
立案 调查 |
结案 |
予以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其中: 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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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1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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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件) |
行政 确认 (件) |
行政征收 |
行政 征用 (件) |
行政 检查 (件) |
行政裁决 (件)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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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件数 |
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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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439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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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所有数据为本部门数据,统计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不计为检查次数。
附件2:不公示部分
表一:
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4 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报人:张伟祥 审核人:马启威 联系电话:1825003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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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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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
通报 批评 |
罚款 |
没收 违法 所得 |
没收 非法 财物 |
暂扣 许可 证件 |
降低 资质 等级 |
吊销 许可 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 停产 停业 |
责令 关闭 |
限制 从业 |
行政 拘留 |
其他 行政 处罚 |
合计 (件) |
罚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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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1 |
0 |
填写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5)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6)吊销许可证件,(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4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报人:张伟祥 审核人:马启威 联系电话:1825003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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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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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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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填写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4 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报人:张伟祥 审核人:马启威 联系电话:1825003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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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
合 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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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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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 场所、 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 存款、 汇款 |
其他 行政 强制 措施 |
加处罚款 或者 滞纳金 |
划拨 存款、 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 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 履行 |
其他 强制 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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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填写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和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报人:张伟祥 审核人:马启威 联系电话:1825003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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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 |
行政 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 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 执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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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总金额 (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 (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 (万元) |
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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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439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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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填写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行政给付次数”“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表五:
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4 年度行政执法监督、两法衔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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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衔接情况 |
重大 行政 执法 决定 法治 审核 (件) |
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
行政赔偿(件) |
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情况 |
行政复议应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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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 公安 机关 (件) |
刑事 立案 (件) |
不予 立案 或 撤销 案件 (件) |
行政 执法 检查 (次) |
行政执法 案卷评查 |
受理 行政 执法 投诉 (件) |
查处 违法 执法 案件 (件) |
运用 不予 处罚 事项数 |
运用 从轻 处罚 事项数 |
运用 减轻 处罚 事项数 |
运用 免予 行政 强制 事项数 |
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数 |
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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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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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1 |
0 |
0 |
0 |
0 |
填报人:张伟祥 审核人:马启威 联系电话:18250032606
填写说明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数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数”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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