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镇政〔2021〕26号
汀州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镇直办有关单位: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汀政办〔2021〕76号)文件精神,做好我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促进我镇绩效考核指标争先进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等法律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持续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行动,提高参保扩面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数据共享、部门协同、便捷高效的参保扩面长效机制,力争将城区正常经营企业基本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具体参保扩面任务数按县级考核要求逐年下达,2021年汀州镇各社区参保扩面任务1500人,具体见附件1。
二、扩面对象和范围
(一)已在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养老保险人员。
(二)辖区内未参保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含:个私企业、社会团体、合作组织等)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三)各镇直办单位(含:幼儿园、中小学校、卫生院等用人单位)中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编外人员。
(四)2021年各社区推荐到新上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
(五)各社区宗教教职人员。
(六)各社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
(七)享受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政策的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分解任务。各社区要摸清以上各类别人员底数,运用人社、公安、民政、民宗、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大数据平台,建立参保人员台账,对其就业流动和参保实施动态管理。
(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一是重点突出,补齐一批。以辖区内企业为重点,主动服务,督促辖区内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用工数量大的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参保缴费,示范带动其他中小微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逐步引导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对流动性较大岗位的企业职工,要加强政策引导,做好参保和缴费申报的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的现实困难。二是依法依规,清理一批。对辖区内未依法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各类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社区要作为宣传扩面的重点,要充分讲清未依法履行参保义务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限期要求各类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各社区要及时对接企业,了解企业当前参保扩面工作中存在的需求和困难,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解决。各社区对辖区内各类型的参保的人员和企业要按周及时做好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每周一上午报送上一周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情况表。此次下达职工养老保险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2021年对社区绩效考评得分依据。
附件:1.2021年度汀州镇各社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表
汀州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分送:镇领导。

汀州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度汀州镇各社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表
序号
|
社区
|
下达任务数
|
1
|
东门
|
240
|
2
|
水东
|
150
|
3
|
南门
|
150
|
4
|
西门
|
240
|
5
|
营背
|
240
|
6
|
中心坝
|
240
|
7
|
新民
|
150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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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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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