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2023-00003
  • 备注/文号:古政〔2023〕12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5
长汀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5 15:56

村,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龙政综〔2023〕5号)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汀政综〔2023〕18号精神,认真做好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之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做好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于摸清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各方面新进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具有重大的意义。普查所获得的翔实资料,将为准确把握我镇经济发展新变化、新特征,为推进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各站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长汀篇章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凝聚共识、主动作为,高质量推动普查各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普查责任

(一)及时全面组建普查机构。决定成立古城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镇直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统计站,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村民委员会应于2023年4月底前设立经济普查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和调查登记工作,并于4月底前报一份镇经普办。

(二)强化普查职责落实。镇政府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各站所要按照全镇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建立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各村要切实落实经济普查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周密部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宣传办要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财政所要确保必要的普查经费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三、切实增强质量意识,确保依法普查

(一)强化质量控制。各站所要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落实普查标准要求,创新普查方式方法。普查机构要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切实加强督导落实和检查指导,强化数据审核、质量抽查和质量评估。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普查对象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督促"四上"企业健全统计原始凭证、统计台账,推动"四下"企业完善业务系统和财务核算,确保普查数出有据。

(三)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遵守普查法律法规,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抵制在普查中弄虚作假和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