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5100-0100-2024-0009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4〕102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2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工业新区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工业新区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4-09-12 10:54
长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长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汀县工业新区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经开区〔2024〕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汀县工业新区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请严格按该规划组织实施。

  二、规划范围:北至陈坊村和谐路,南至规划中的潮南高速公路、厦蓉高速收费站附近,西至现状工业用地边界,东以汀江西岸现状工业用地、港华燃气用地为界,总用地面积约337.61公顷。

  三、功能定位:以机械、电子和铝制品制造业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基地,适度发展上游配套再生铝冶炼产业的循环产业园。

  四、发展规模:就业人口规模按0.91万人控制,规划区居住人口0.5万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30.98公顷。

  五、空间结构:“一轴、一核、三片区”

  一轴:即由汀州大道和河梁南路(221省道)共同形成的园区拓展轴,同时也是进入长汀县城的景观性道路。

  一核:即为长汀县工业新区产业园配套建设的综合服务核心,形成服务生产与生活的区域,聚集服务园区生产的行政管理、金融、办公研发等,其次,还有服务生活的教育、养老、医疗等功能。

  三片区:分为西北部工业配套片区,西部机械、电子和铝制品为主导产业片区及东部机械、电子为主导的产业片区。

  六、规划布局: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7.6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30.9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98.04%,由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与绿地与敞开空间用地构成。

  七、道路交通:规划形成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三级道路体系。

  1.主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是内外交通的主骨架,主要为区间、区域性较长距离出行服务。主要由汀州大道、河梁南路、河梁中路、尚田路及德田路组成。,红线宽度52米、40米及26米三种。

  2.次干路:为规划区内部联络干路,承担中短距离的交通出行,是对道路主骨架的补充,直接服务于城市各种用地。红线宽度为24米及20米两种。

  3、支路:作为路网的“微循环”系统,是干路的补充和延伸,主要为两侧地块服务。红线宽度16米及12米两种。

  八、在执行过程中可按《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控规的动态维护,但对规划中强制性内容作相应调整的,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九、《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汀地政〔2024〕42号)文作废。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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