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汀县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提请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汀县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出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汀县生猪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汀政综〔2018〕143号)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汀县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汀政办规〔2024〕2号)文件精神,同时针对自然资源审计反馈问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二、制定过程
2025年11月5日,县农业农村局拟定《长汀县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11月6日-12月5日通过县政府官网民意征集专栏征集广大群众意见、建议,11月24日-28日征求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意见。
三、主要内容
《长汀县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有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的内容为工作任务;第二部分的内容为工作步骤;第三部分的内容为部门职责;第四部分的内容为追责问责;第五部分的内容为工作要求。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