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长汀县2025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09-02 16:53

 

  一、制定背景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市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和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龙财发指〔2025〕13号)及《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年度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批复》(汀政综〔2025〕125号)文件精神,我县2025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为13808吨,其中:省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3000吨;市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2700吨;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8108吨。

  为规范实施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制度,完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保障种粮主体利益,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长汀县2025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2.《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

  3.《福建省地方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20〕20号)

  4.《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市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和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龙财发指〔2025〕13号)

  5.《龙岩市发改委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储备订单粮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发改粮行〔2025〕15号)

  三、主要内容

  《长汀县2025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七部分内容:

  (一)订单计划安排。根据省市储备订单收购计划及县轮换计划,我县2025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为13808吨,其中:省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3000吨;市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2700吨;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8108吨。我局根据各有关乡(镇)情况,将任务主要分解给10个乡(镇);

  (二)订单任务分解。除了常规任务分解外,市里今年试行收购新模式。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上年度粮食种植面积、产粮等综合考虑确定试点对象,试点收购计划由市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委托我县粮食收储公司与符合条件的收购对象达成收购意向后三方共同签订市级储备订单粮收购合同。2025年市级订单粮收购计划中,安排我县700吨试行开展收购新模式。

  (三)订单粮食收购。明确“品质、价格、时间”三要素,保障公平透明。一是品质要求。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的品种为本市、县区域内种粮主体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及以上早、中、晚籼稻谷,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二是收购价格。省、市级储备订单粮收购价格分别按省、市确定的收购价格组织收购;县本级订单粮收购价格,由县发改(粮储)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报县政府批准后挂牌收购;若当市场收购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依照程序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各级储备订单粮食。三是时间安排。分三阶段推进,宣传公示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及收购执行阶段,市级储备订单粮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省级和县级储备订单粮最迟不得超过12月30日。四是计划调整。粮食订单收购合同到期未完成的计划自动终止,由县粮食收储公司将未完成量调整至余粮的乡镇,报县发改(粮储)局同意后敞开收购,直至任务完成。

  (四)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明确“谁卖粮,谁得款”,补助标准为每50公斤12元。补贴对象为当地从事稻谷生产并与县粮食收储公司签订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合同的售粮主体。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按计划数量和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相关乡(镇)财政所,财政所凭订单收购码单(直接补贴款联),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付,确保资金不截留、不挪用。

  五是规范使用粮食经纪人。在确保本辖区内储备订单粮应收尽收前提下,仍然无法完成订单粮收购计划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委托具有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能力的,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经营户(简称粮食经纪人),在县内其他乡(镇)进村入户收购粮食。收购粮食过程中,粮食经纪人应明确告知售粮农户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的收购价格、补贴标准和质量标准,其运费和劳务费等由经纪人与农户自行商议确定。

  六是工作职责。县发改局负责分解收购计划、指导乡镇落实任务、监督收购与粮款兑付、开展绩效评价;县财政局负责编制补贴资金预算、筹措资金并拨付至乡镇、组织绩效管理工作;乡镇负责宣传政策、组织做好计划分解和公示、及时兑付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并具体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县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与各乡(镇)、村签订收购合同,做好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及时兑付订单粮食收购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汀县支行负责编制收购资金信贷计划,保障资金供应并监督使用。

  七是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三是做好绩效评价。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前三名给予正向激励奖励;对未完成收购任务或督查考评中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予以扣分或约谈等。

  四、注意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五、联系方案

  联系人:华树银;联系电话:683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