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3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5部分内容总则;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附 则。
四、注意事项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长汀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长汀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长汀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汀财农〔2020〕18号)同时废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玲;联系电话: 6831527。
- 长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汀县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12-09]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