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设的长汀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项目拟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2日。
公示内容:
1.因本项目紧邻汀江,临水建设条件下,地下室车库需额外采取结构安全及防渗抗浮措施,将进一步增加工程建设成本。鉴于本项目用地空间有限、建设资金紧张,且建设单位已对接发改部门,本项目人防工程异地建设,因此本次取消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建设。相邻地块客家大剧院地下车库产权归属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本项目机动车停车需求统一由相邻客家大剧院地下车库统筹平衡解决。
2.总平面布置绿化区域及非机动车区域有所调整,总平面布置图绿地面积不变,非机动停车位由274个修改为211个。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均有所调整,详见变更图纸。
3.变更后总建筑面积由10578.45㎡修改为6828.94㎡;建筑占地面积由2517.30㎡修改为2501.85㎡;建筑密度由45%修改为44.72%。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0597-6868505联系人:黄先生
附件:1.设计变更单
2.变更后总平面图
3.建筑单体方案、效果图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6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