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61022)
来源: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1-15 08:1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7-6677388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权利终止日期

用途

备注

1

刘秋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长汀县策武镇陈坊村刘屋11-6号

350821200208JC00799F00010001

70.0㎡/230.10㎡

 

农村宅基地/住宅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