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长汀骏德诚汽车精密零配件生产项目拟设计方案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
公示内容:
因使用需求,原不上人屋面拟变更为上人屋面,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用房屋面增加2个楼梯间,面积36.89㎡;生产用房增加1个楼梯间,面积45.08㎡;仓库用房增加2个楼梯间,面积58.52㎡。屋面女儿墙墙顶标高不变,为保证安全在女儿墙上增设防护栏杆,含女儿墙高度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1556.85㎡调整为11697.34㎡,计容建筑面积由10427.66㎡调整为10568.15㎡,容积率由2.49调整为2.53,其余规划指标不变,符合规划要求。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0597-686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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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变更后的总平面图
2.变更后的建筑单体的屋顶平面、立面、剖面图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