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长汀嘉航专用电机生产项目拟设计方案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
公示内容:
因该公司生产需要,将9#、11#归到二期建设施工验收和投产,故本次分期建设内容变更调整,调整后9#、11#楼为二期建设施工,其他楼的分期建设不变。
1.二期变更后增加了9#、11#楼,二期总建筑面积为 57310.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63893.7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17175.41平方米。二期变更后建设楼栋为 1#、3#、9#、11#、12#、13#生产厂房,20#宿舍,E#食堂、C#1及C#2设备用房,地下室,门卫及D#保安休息用房。
2.三期变更后减少了9#楼,三期总建筑面积为 64593.98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64353.9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10311.44平方米。三期变更后建设楼栋为 5#、6#、7#、8#、14#、15#生产厂房,19#、22#宿舍。
3.四期变更后减少了11#楼,四期总建筑面积为 17280.8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17280.8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3310平方米。四期变更后建设楼栋为 16#、17#生产厂房。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0597-6868505
联系人:黄先生
附件:1.变更后的总平图
2.分期建设示意图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