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一期)拟设计方案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
公示内容:
因公司生产工艺变更,拟将该项目综合站房调整为二期建设。该项目综合站房平面布局也进行调整,其总建筑面积调整为7937.45㎡。
变更后的建设内容为:本次项目建设含前处理车间、研发检测楼、主门卫、维修间、物流门卫,建筑基底面积18111.16㎡,总建筑面积26251.47㎡,计容建筑面积44569.08㎡。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0597-6868505
联 系 人:黄先生
附件:1.变更后的总平面图
2.变更后综合站房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7日